易教网-天津家教
当前城市:天津 [切换其它城市] 
tj.eduease.com 家教热线请家教热线:400-6789-353 010-64436939

易教网微信版微信版 APP下载
易教播报

欢迎您光临易教网,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易教网天津家教的大力支持和关注!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,打造天津地区请家教,做家教,找家教的专业平台,敬请致电:400-6789-353

当前位置:家教网首页 > 天津家教网 > 家长课堂 > 天津初中毕生回户籍地升学办法出台

天津初中毕生回户籍地升学办法出台

【来源:易教网 更新时间:2010-04-12

  (记者赵晖  通讯员李方)昨日从市招生考试院获悉,学生回户籍区县升学应坚持自愿的原则,不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仍享受学籍区县学生的待遇。2010年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区县升学,统一在学籍区县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。

  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应是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;具有本市正式户籍(含蓝印户籍);所回区县是学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县。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程序为:选择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学生须于5月12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2010年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区县升学审核表》。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,回户籍升学的学生持学籍校开具的证明信、户口簿和市中招办下发的学业考试成绩单,于7月20日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填报志愿手续。凡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,不用再办理回户籍区升学手续。

搜索教员